電業自由化對公共服務的衝擊:從《電業法》修正談起

不論是財團或一般民眾,對於國家是否干預市場,往往有一種矛盾的心態:當市場可以獲利時,就會主張國家不要干預市場;一旦發生經濟危機時,又會要求國家必須救市場、避免企業崩盤。問題是,台灣自從1990年代以來不斷採行自由化政策、國家不斷放手,其結果是國家可以干預市場的政策工具已經越來越少,一旦發生重大經濟危機,那真的是無法想像。因此,回到整個公共服務部門來看,公營事業其實是國家必不可少的政策運用工具,我們民眾要訴求的方向,應該是去除公營事業的官僚化、讓公營事業問責化,使民眾可以真正監督公營事業的運作、朝向提供公共服務的本質去發揮。

公共服務市場化、或是公營事業民營化,只會讓公共服務屈從於市場的自負盈虧邏輯,但公共服務本來就不應該是營利取向,這只會使得公共服務的品質下降,管制物價的作用也會喪失。這絕對不是一個正常社會應該發展的方向。【按標題閱讀全文】

公營事業民營化的階段性總結:談《邁向財團化之路?》

許多公營事業民營化之前,都經歷了公司化或所謂企業化經營、以及產業自由化面臨市場競爭的狀況,其實這就是市場化的開始、企業內部的運作機制開始以利潤導向而非公共服務導向,換句話說,就是公共服務的機能被破壞的開始。即使是目前還未完成民營化程序的企業,例如中油(台灣中油?),油價機制已經慢慢脫離國家掌控,這對總體經濟來說會有何影響呢?總而言之,反民營化的論述如果拘泥於「民營化」,那就小看了市場自由化、企業化經營對公共利益的危害,而平白丟棄了許多攻防點。【按標題閱讀全文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