嚴禁羅漢腳惡習碑記

藏於旗山福德祠之「嚴禁羅漢腳惡習碑記」係為清乾隆年間由官府所頒布之原件,旗山天后宮則為清嘉慶年間由蕃薯寮信眾捐刻之副本,兩塊石碑內文相同。

根據〈高雄市「游民流丐類示禁碑」文化資產價值之分析〉的研究,全台灣共有17件因「強乞」問題而頒發給力的清代游民流丐類示禁碑。

這類示禁碑,可視為是清代的檢肅流氓無產階級公告。【按標題閱讀全文】